“承诺”与“誓词”不是“万能药”、不是“特效药”。因此受到质疑,便在情理之中。事实上,民众真正关注的是官员的“非语言”廉政、“非语言”行动。诚然,语言的“承诺”与“宣誓”有必要,能够提振人心,但是,真正值得民众期待的与关注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廉政举措及惠民措施。否则,一边是官员的“大谈廉政”重要性必要性,一边是“双面”官员的落马受制裁,又岂能不导致公众对官员公信力产生焦虑,以致“逢官必疑”?只有“做得到”的官员,才真正的有利于提升公权力威信,才真正的有利于树立政府工作形象,才真正的有利于民众对政府工作树立信心。
“不贪钱不贪色”说到不如做到。“说得到做得到”固然让人称道,退一步说,如果没有“说得到”,民众也不会有太多的“指责”,只要能够“做得到”。让民众深恶痛绝的是那种“说得到”而“做不到”的“承诺”及誓词,让民众深恶痛绝的是那种“嘴吐莲花”而没有将“脚”踏在大地上辛勤劳作的官员——豪言壮语与千言万语,不如汇成亲身实践,不如实在埋头苦干,还是让行动比语言更“实在”,更多一些“成效”吧![详细]
笔者发现一个问题:大家热议的仅是“不贪钱、不贪色”,对“不偷懒、不整人”几乎没有提及。县长“四不”承诺为何“两不”热“两不”冷,值得社会反思,值得官员警醒。
或许是前段时间很多地方治理“慵懒散”已经收到成效,热议“不偷懒”自然价值不大。但是,为啥少人甚至无人议论“不整人”,笔者真是觉得有点少见多怪。既然县长作出“不整人”的承诺,我想这并非空穴来风,至少说明存在官员“整人”的情况,官场有段关于“跑”和“送”的顺口溜,想必不少人都能脱口而出,这其实就是某些官员“整人”的惯用伎俩。
这些年来,一些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压制、举报、控告和打击“异己”,这完全就是“整人”。有这样一件“整人”事情,可谓登峰造极:2010年4月25日,杂文网上《一些官员整人的法宝》写道:据《中国青年报》和《东方今报》报道,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政府(2004年,郾城县撤销,大刘乡改为大刘镇,划归漯河市源汇区管辖)6年多来坚持每个月向医院缴纳1000多元费用,让徐林东与世隔绝,失去人身自由。在徐林东被强制关押的6年多的时间里,他被医生们捆绑过48次,过电过54次,因此徐林东曾几次试图自杀。而导致乡政府把徐林东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理由则是他出于义气和不平,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帮助邻居上访。对于为什么这长时间将他关押,徐林东从护士口中得知:“如果我再上访,再找事儿,乡政府的当官的就会就地免职,所以不让我出去。”为了不被免职,他们竟宁肯每年掏出上万元,也要把徐林东关起来,让徐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这不是一般的官员“整人”,这是乡政府一班人集体“整人”。这样的例子虽然是孤例,但行为极其恶劣,影响非常之坏。一级政府尚且“整人”,官员又何尝不“整人”?[详细]
雷高飞4年前的“四不”承诺,按其4年后的述廉报告所述,其履诺都是有坐实的具体内容的。比如,“对那些工作上与自己有分歧意见的人和事能讲宽容、不计较”“不搞小圈子利益,对下属主观力求一碗水端平”“为财政堵住支出漏洞1132万元,全面清理整顿财政吃空饷人员726人次”“4年来个人共接待群众来访2793批次10752人次,批办群众来信2700余件”等等,若一一经过公众的亲历与核验,公众是会把“廉洁好官”的称谓送予他的。
但是,这一切,公众无从验证。即使是该县的民众,也未必都亲历。即使亲历,也未必都能说全。即使都能说上一二,道听途说的也未必是真。4年之内不甚了了,一朝说自己兑现承诺,即使全部是真的,公众又如何会轻易相信?
由此看来,廉政承诺的最关键一环——监督缺席了。只有充分的监督,才会给官员承诺以相信的理由。没有监督,公众就不愿意选择相信。如果在承诺之初,就充分引入监督机制,使纪检监督、人大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全部运用充分,公众从这些监督中充分感知了官员的所作所为,那么,在述廉履诺时,公众又怎么会轻易质疑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