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宝贵,地下水“空虚”已成了不争的事实。面对“有城市甚至会在几十年后消失”的预言,我们该如何做?建立统一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构势在必行,实行规划开发,统一合理调度,如在市区内逐步停止自采井,统一调度使用城市供水;培养一批地下水资源监测、科研队伍,加强对事故处理的能力,同时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水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和严格的监管制度。[详细]
相比普通的民众或专业研究的专家,个人认为地面沉降之痛更多应该由城市建设的责任者,也就是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对此行使批准权限的相关人员对此买单。既然有人同意在此修建高楼,如果因为地下水过度采集或是高楼自身太重引发地面沉降,哪怕十年、二十年之后,负责规划的、设计图纸的、拍板修建的等众多决策者,对此都应被追问到难以推卸的责任!也只有让这些责任人有着切肤之伤的“政绩痛感”,“地面沉降”或才可能被真正重视并有效遏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