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两江评 | 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需要多方发力
近日,22岁女生徐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相关新闻冲上热搜,引发公众对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普遍关注。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越来越多,比如主播、代驾员、网约车司机、送餐员等。他们的劳动保障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如何建立强制性工作时长限制制度等,保障他们的健康权、休息权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主播、代驾员、网约车司机、送餐员、快递员等新业态劳动者的显著特点,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根据工作时间计件或计酬,不干就没有收入。正因为此,人们在羡慕新业态劳动者工作自由、收入不菲的同时,往往忽略他们工作时间超长、工作压力超大、常态的熬夜加班等辛苦一面。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权益保障措施,亟需摆上议事日程。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在快速增长。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2019年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人数约7800万人,2020年约8400万人,2021年或超过1亿人。新业态劳动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支庞大的劳动者队伍,不能徘徊在劳动保障法律门外!
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将具有劳动关系和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在此政策框架下,建立符合数字时代的工时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对新业态劳动者解决职业伤害保障难题起到推动作用。
对具有劳动关系和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分类施策很有可行性。具有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在工时制度、劳动保障、意外伤害等方面,可以对照现有劳动法律制度执行,一般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但针对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探讨如何建立相应的工时制度,解决劳动者随时上线下线、为多平台工作的量化计算问题,是重点。
比如主播,有的在一个平台连续直播7个小时,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有的在多个平台交替直播,在不同平台亮相,如果再算上他们的准备时间、拍摄和推广短视频的时间,他们的工作时长及工作压力,显然对身体健康是有严重危害的。作为网络平台,如何约束主播的工作时间,网络平台之间如何协同作战,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让他们倒在工作台上,值得相关方面研究、探索,制订出台符合新业态劳动者特点的权益保障措施。
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权益保障措施,时不我待。22岁女生徐某某因直播运营工作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对新业态劳动者、互联网平台及人社部门等敲响了警钟。新业态劳动者不能因为有机会赚钱、能赚到大把的钱,就无视健康,拿青春赌明天;互联网平台不能因为给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新机遇,因为新业态劳动者自愿长时间工作,或以为只要按规定对新业态劳动者支付了报酬,就心安理得地无视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为此,希望人社、市场、司法、工会等部门或机构,在密切关注新业态劳动者现状的基础上,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原则,及时出台和完善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律规定,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提升新业态劳动者的幸福和全,促进互联网经济安全、合规、持续、高质量发展。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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