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漫评 | 上班28天倒欠3280元?朋友圈:这“锅”咱不背
每月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
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
工作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
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
近日,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8天后,工资没拿到,竟然倒欠公司3280余元。5月8日,该公司一负责人王某对此回应称,该销售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指标不合格被扣钱,因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而且该男子与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打工28天未获酬反而要倒贴钱?劳资纠纷的新闻时有发生,但这事儿着实过于荒唐。有网友表示:“还有这种操作了?!这家公司有点不讲武德了,再怎么扣罚也不能扣到员工倒欠公司钱。”“打工人没想到还会打到亏本。”“公司白请一个人工还可以赚一笔,太会盘算了吧……”
企业规章制度要合情合理,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该男子工作28天,企业不给工资、不签合同还找理由称其倒欠3280元,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作为企业员工,尤其是作为销售,被要求加强企业和产品宣传本无可厚非,但朋友圈也属员工私人领地,企业以如此强硬的罚款手段来征用着实有些过激。互联网时代,生活与工作其实很难分开,在朋友圈分享工作日常很常见。但这种分享,应建立在员工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强制执行不仅不利于增加员工的认同感,反而容易引发其反感,于企业持久发展无益,而罚款就更显荒诞。企业应该通过鼓励倡导等形式增加员工的参与度,员工对企业认同感提高了,分享欲也就自然而然来了。
企业之所以敢堂而皇之地让员工“倒欠”,说到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是钻了法律的空。据了解,目前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经双方协商,赵某拿到了2300元。相关部门和行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而作为求职者,面对企业的“霸王条款”,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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