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华龙两江评:党的领导强根铸魂 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领导强根铸魂体现全面性。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此次印发的条例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别是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凡此种种,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组织、制度、机制上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强根铸魂体现针对性。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印发的条例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加以总结提炼,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也聚焦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同时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比如,《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党的领导强根铸魂体现实效性。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印发的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教育培训上明确说明,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比如,推动发挥作用上明确提出,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意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再比如,监督管理上明确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作者: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