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权入法”还你一片安宁空间
弹窗乱蹦、广告铺屏……这些让人无力吐槽却又无可奈何的网络乱象,在不久的将来便是违法行为。2019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并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不法企业和某些互联网企业嗅觉出巨大信息流量蕴藏的利益,形成轰炸式无厘头的视觉污染,不时弹出的广告,严重侵犯了用户私人空间。恐怖的是,一些非法链接还“窥探”着用户的聊天、交友信息,致使用户信息“裸奔”。让网民不知不觉陷入黄赌毒等种种陷阱。用户不堪忍受又无可奈何。在此语境下,“安宁权”入法来得正是时候,还广大网民一个清净的空间。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也与现实密不可分,一旦网络上信息被盗用,呈现几何级传播,伤害着网民的尊严和人格,扰乱着社会公序良俗。此前《互联网安全法》也有相关条例, “安宁权入法”则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条款,让隐私权更加清晰明朗,网民维权有依据,执法部门执法也有底气。有效保护了个人的私密空间,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安宁权”的内涵由线上延伸到线下,覆盖范围很广,不仅指互联网,还涵盖建筑噪音、狗叫、广场舞扰民的基本审核日常,甚至还包括艺人网红等公众人物的隐私性肖像权。 把“安宁权”纳入法律层面也算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不过,要让期待中的好法有效落实,发挥真正作用,有些方面还需要细化。首先,列出安宁权的具体范围,引起群愤比如恶意泄露信息的事件才引起注意,那么平凡身边小事诸如施工噪音、广场舞噪音、电话骚扰等该如何处置?其次,谁来执法? “安宁权”被侵害者举报无门,如果没有处罚措施,那么让安宁权成为一种奢望,反而助长了不法行为发生。任何法律只有得到落实,对违反“安宁权”依法惩戒,才能达到有效震慑作用。
除此之外,商业宣传要遵从安宁权基本原则。这就要求一些互联网企业整理整顿,完善条规,对恶意弹窗广告等坚决制止的同时,在满足网民需求多样化之间需求平衡点,不妨在推送消息之前设置一个缓冲带,在明显的地方,供用户选择。
一片清净的安宁空间,是高品质生活的匹配。快节奏的生活,尤其需要一片私密安静的空间,不受无序无端打扰。期待着“安宁权”早日落地生根,让随意骚扰个人空间的事件有效制止,让更多人从中受益。
作者:杨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