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宣传永远现在进行时
宪法宣传需要长期保持“现在进行时”,唯如此,我们人人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让宪法宣传永远现在进行时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12-1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和每个人紧密相连,婚姻、工作、养老等百姓的方方面面都受法律保护。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国各地以不同形式将法律带到百姓身边,让宪法精神根植百姓心中。

宪法精神植根百姓心中,法治力量助力公民言行,为公民奋斗新时代注入强大力量。

今年,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主会场启动。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设置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各地宣传活动如火如荼,内容丰富的展板,普法小册子,以歌曲的形式传播宪法知识,市民与宪法宣传机器人互动,智慧普法走进校园,观看法治历史影片,聆听宪法故事。“宪法宣传周”让宪法精神扎根人民心中。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精彩纷呈,硕果飘香。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宪法宣传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宪法宣传应该永远现在进行时。

我们要在宪法宣传的“常”上下工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去学习宪法,认识宪法,宣传宪法,这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为社会。宪法宣传应该坚持经常性,宪法日是总结升华日,宪法宣传周是集中展示周。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渗透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的社区街道,应该有宪法宣传的专题,周周讲,月月谈,年年说,通过专题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素质。我们的部门单位,应该有宪法宣传的主题,用宪法知识提升工作法治素养,提升员工法律修养,提升部门单位依法工作的水平。宪法宣传应该与日常工作,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常宣传,常渗透,常应用。让宪法宣传在“常规”工夫中,深入心灵,渗入血脉,植入灵魂。

我们要在宪法宣传的“长”上想办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必须长期的学习、宣传宪法,唯如此,才能让其神圣矗立在我们的征程中。这里的“长”就是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久久为功。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纳入日常的工作规章制度,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企业的日常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让宪法宣传成为工作必须内容;我们要建立宪法宣传的考核机制,督促所有的部门单位把宣传宪法当做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来做。宪法宣传贵在“长”,长才能生根,进而培育起一种强大力量。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宣传需要长期保持“现在进行时”,唯如此,我们人人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们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法治氛围。

文/张珊(江北)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让宪法宣传永远现在进行时

2019-12-10 10:00:00 来源: 0 条评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和每个人紧密相连,婚姻、工作、养老等百姓的方方面面都受法律保护。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国各地以不同形式将法律带到百姓身边,让宪法精神根植百姓心中。

宪法精神植根百姓心中,法治力量助力公民言行,为公民奋斗新时代注入强大力量。

今年,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主会场启动。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设置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各地宣传活动如火如荼,内容丰富的展板,普法小册子,以歌曲的形式传播宪法知识,市民与宪法宣传机器人互动,智慧普法走进校园,观看法治历史影片,聆听宪法故事。“宪法宣传周”让宪法精神扎根人民心中。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精彩纷呈,硕果飘香。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宪法宣传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宪法宣传应该永远现在进行时。

我们要在宪法宣传的“常”上下工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去学习宪法,认识宪法,宣传宪法,这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为社会。宪法宣传应该坚持经常性,宪法日是总结升华日,宪法宣传周是集中展示周。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渗透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的社区街道,应该有宪法宣传的专题,周周讲,月月谈,年年说,通过专题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素质。我们的部门单位,应该有宪法宣传的主题,用宪法知识提升工作法治素养,提升员工法律修养,提升部门单位依法工作的水平。宪法宣传应该与日常工作,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常宣传,常渗透,常应用。让宪法宣传在“常规”工夫中,深入心灵,渗入血脉,植入灵魂。

我们要在宪法宣传的“长”上想办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必须长期的学习、宣传宪法,唯如此,才能让其神圣矗立在我们的征程中。这里的“长”就是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久久为功。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纳入日常的工作规章制度,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企业的日常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让宪法宣传成为工作必须内容;我们要建立宪法宣传的考核机制,督促所有的部门单位把宣传宪法当做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来做。宪法宣传贵在“长”,长才能生根,进而培育起一种强大力量。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宣传需要长期保持“现在进行时”,唯如此,我们人人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们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法治氛围。

文/张珊(江北)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杨光志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