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稳岗补贴 撬动就业大民生
12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会议指出,加大力度援企稳岗,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
稳岗补贴不是新政,却是实实在在的善政。此项政策旨在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鼓励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稳定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按照政策,企业要申请稳岗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不难看出,所谓稳岗补贴,是先稳岗才有补贴,其实质是对企业稳岗的一种奖励。也就是说,那些参加了失业保险,不炒鱿鱼、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才可申领稳岗补贴这笔钱。
稳岗补贴与促进就业互为依托。通过发放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提升职工技术水平,进而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可实现稳岗和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一般来说,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应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但往往由于企业效益下行等原因,使职工在岗培训有其名无其实。因为职工得不到充分的培训,技能提升滞后,创新乏力,又反过来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善,使企业效益愈走下势,最终动摇稳定就业的基础。
好事要办好,监管不可少;善政结善果,追责紧跟着。稳岗补贴体现的是情感激励,让员工感到贴心,但最终员工是否能享受到政策红利,才是问题的关键。以前有媒体报道,某市对2011年至2013年稳岗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有的用以补发退休人员工资,有的作为职工停工补贴发放,还有的企业根本就没设置相应会计科目,稳岗补贴使用去向无法确定。部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使稳岗补贴补错了位,并没有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确保好政策达到好效果,关键在专款专用上要盯紧一点。否则,稳岗补贴难以实现促进就业的良好初衷。
稳岗补贴是一架撬高就业的杠杆。全力抓好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确保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参保职工都能够得到稳定岗位政策带来的红利,对促进就业至关重要。把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与失业动态监测等政策联动实施,对兜底线、促就业、保民生,将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要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仍然需要做足服务企业的“加法”,简化稳岗补贴申报流程,全面拓宽绿色通道,使稳岗补贴应发尽发,切实增加企业减负获得感。
文/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