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奉献爱心温暖社会
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作出的服务工作。一定意义上说,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志愿有我,与时代同行。白衬衫、红马褂、小红帽,在乡村、在社区、在西部……几乎在任何国家需要的地方,都能看到志愿者默默奉献的身影。据统计,全国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超过58万家,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1.1亿,他们用努力与奉献,让道德散发馨香、让文明闪耀光芒。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积极响应党和人民号召,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肯定“本禹志愿服务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勉励“郭明义爱心团队”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社区,称赞志愿者们是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前行者、引领者……一直以来,党中央十分关心志愿服务工作,多次点赞志愿者,对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提出殷切希望。
志愿精神的广泛传播是志愿者事业发展的持续动力。志愿精神强调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深刻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成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的生动体现。“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哪里有困难,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志愿者。也许你无法描述他们的容颜,但你会记得那一张张笑脸,也许你记不清他们的名字,但你一定能回味到他们的温暖。近年来,正是在志愿精神的感召和激励下,志愿服务不仅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更成为新时代人们追求的一种崇高精神境界。因为在志愿服务的实践中,广大志愿者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国情、民情、社情的了解,锤炼了意志品格,提升了志愿情怀,坚定了理想信念,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志愿者日虽然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却包含着千千万万志愿者对志愿服务坚定不移的信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让我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带动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的行列,以实际行动汇聚各方力量,争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志愿服务精神的践行者。
文/林森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