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长久不变”彰显社会制度优势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三农”问题,至关重要;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系“三农”问题重要根本。党和国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着眼于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科学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事项,确保“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举措,生动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尊重农民“当家做主”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和国家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既符合广大农民切身利益需求,也是顺应了农民自主选择的意愿。有了“长久不变”这颗“定心丸”,广大农民就可以安心经营管理承包地。依托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农民的各种因地制宜的改革创新,就能得以持续进行开展。在法律政策范围之内,农民之间、农民与集体之间围绕土地进行的利益协商调节,就能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确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是对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支撑。农民有了长久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利,农村有了长久稳定的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就能在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长久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国家粮食安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牢固基础,将有力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和完善长久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既能生动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水平,还能有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向改革要动力,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落细落实、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土地承包制度贯穿农村改革全过程,关系到工业化、城市化、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文明传承等系列重大问题,只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才能有效解决各种困难、成功应对各种矛盾和风险。既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又要立足现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勇于探索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具体实现形式。以深化改革之“帆”,推动土地承包长久稳定落细落实,将优越制度的持久活力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持久动力。
文/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