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3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行政法规。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需要在营商“软环境”上不断实现新突破。
优化营商环境,是历史的逻辑,也是现实的逻辑。从历史逻辑看,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人口红利”“政策红利”不断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更要把“人才红利”“创新红利”作为内驱力,以进一步破除各种束缚创新发展活力的桎梏,让创新创业者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释放;从现实逻辑来看,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茁壮成长,就要重新审视和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就是题中要义。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近年来,顺应社会期盼,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整体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建章立制等,打出了一整套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从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到让实体经济减负增效和民营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再到出台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一切,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相较过往,目前我国营商环境产生了明显改善。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是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第46位,比上年提升32位。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还存在问题和短板。比如,存在权力放得不够、隐性审查和变相延长审批时间等现象,或在做好审管结合的“加法”、进一步增强管理高效性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更要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永远在路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从更大力度放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经验做法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以立法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就能把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与经济内生动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文/洪骁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