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大省出了“禁酒令”!来看各地“禁酒令”大搜罗
作者:杨光志
今天读到一个新闻:贵州下月起公务活动全面禁酒。
一些媒体将这一新闻发掘出不少看点
譬如——
强调规定的细致,私人自带也不行,别想搞变通。
譬如——
强调卖酒的企业股票“应声而跌”。
譬如——
强调贵州的特殊性,作为盛产茅台的白酒大省,出了这个全面“禁酒令”,的确是很不一般。
譬如——
贴了个“最严”标签在标题上。
贵州因“白酒大省”出禁酒令而令人瞩目,事实上,全国范围内类似禁令都有。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这一规定,较之前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更为丰富细致,不再粗线条,改变了类似“原则上”、“一般为”这样的模糊表述,让规定变得异常清晰和可操作。
据此,各地都曾出台过禁酒令:这类新闻,随手搜罗可得一箩筐:
各地禁酒令大搜罗
新疆版“禁酒令”:给干部松了绑。
辽宁版“禁酒令”:不喝酒也能招好商。
江苏: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
河南平顶山:违反“禁酒令”一律先停职。
浙江: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
吉林: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安徽《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中明确,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也详列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黑龙江2014年要求,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绝不允许提供高档酒。一年后媒体回访,有干部表示,“现在最流行喝的是格瓦斯,一瓶几元钱。”
重庆:2015年,重庆在之前颁布了类似“禁酒令”的基础上,颁布了更加严格的办法规定,在处理公务酒问题上也绝不手软。
比较中央与地方的规定,有个显著特点是,地方更加自觉从严:中央的规定是不提供“高档酒水”,而很多地方“禁酒令”将“不得提供”升级为“一律不能”“一律禁止”等硬性规定,“高档酒水”也代之以“所有酒类”。
……
由此可见,全面禁酒,风头日盛,政风与社会风气都为之大改,网友对此简略描述为:公务不饮酒,饮酒不公务,公款不买酒,买酒勿公款。
看了这么严的禁酒令,这公务酒你还敢喝吗?再喝,且看这两个倒台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