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收费公路“超期服役”问题,又被推到舆论前台。日前,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通知称,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
已记不清公路收费问题,掀起过多少次舆论热潮了。只知道,每次一提公路乱收费,不堪其累的民众,都会群情激愤地声讨一阵,不过效果寥寥。控诉多年,不合理的收费格局,仍未根本改观。
比如,那些每次都被拿来“说事”,已成妇孺皆知耳熟能详的数据,却令人沮丧地坚挺了多年,且还不知要继续挺多少年: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70%。不仅收费路段多,通行费也高得吓人。
这些奢侈的高速“买路钱”,背后有一个固定模式:自1984年第一条收费高速路开通,“贷款修路,缴费还贷”几乎成了所有高速建设和运营模式。其实,只要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全程置于监督之下,本也没有多大毛病。可现在最为舆论所诟病的,正是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限缺乏透明度,导致公众难有乐观预期。
普通民众可能缺乏翔实数据作支撑,但在多年耳濡目染之后,在违规收费甚至天价收费频现,交通运输成本居高不下的现实语境下,很容易形成一种模糊印象,那就是不少公路收费过程不透明,收费站点设置不科学,而其退出收费之日,却又似遥遥无期……
或正为了因应这种民意,此次五部委通知,可谓切中肯綮:“收费站间距超标须取消”,“通行费偏高的须降低”,“禁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这都是热议多年的问题,很多还是此前各部门下文发函集中或运动式整治过的。但,现在又不得不再在通知中重温那“屡禁不止”的尴尬。
最担忧的正是这一点:关于超期收费的问题,关于收费站点设置以及收费标准畸高等问题,并非无法可依。缺的不是执行标准和依据,而是屡屡在“文件执法”中陷入虚空,坠入轮回。一次次相关专项整治的文件禁令,如雪片般从中央部委从地方部门,铺天盖地飞向那一个个亟待规范甚至就该取缔的违法收费站——下达时,急急如律令;执行时,寂静杳无声。最后,违法收费者可能都麻木了。而过段时间,民怨沸腾之时,下一次整治节点又到了。周而复始,边际效益递减。
这次整治,算不算又一次系统“补丁”,功效是否强劲,药效能否持久?只要不盲目乐观,我们都该冷静观察。为何一次次整治行动,多数效果不彰?是政策没有震慑力,是没有执行力?还是违法者有着太大运作能力,如邪派的“吸星大法”般将整治威力一次次消化掉,从而消解了政府威信、辱及法规尊严?
整治一再回到原点,难道只能在文件里终结收费乱象?为何会有这种执法遇阻整治乏力的怪象?其中利益纠结到底有多么复杂?监管者和违法者之间有无隐形的灰色利益输送?这些都是必须直面的拷问。
交通部门官员曾许诺“免费公路将达96%以上”。先不说这里是否有话语陷阱,至少这一表态还是振奋人心的。取消冗杂的各项收费是大势所趋。如何打造稳定的免费路网系统,还公路以公益属性?只有先从目前收费信息的公开透明,执行标准的持续规范,以及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升方面着力。否则,或许只能永远在各式文件通知的允诺中,体味虚幻的免费快意。
(文/李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