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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李庄案,开庭前搞“学术审判”是可耻的
2010年01月03日 22:25:16   强国博客
 

  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就在“李庄捞人”案尚未开庭的当口,北京却上演了一场企图影响该案审判结果的所谓“学术研讨会”,并煞有介事地发布了《“李庄案与刑事辩护制度”学术研讨会纪要》。

  这次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组织,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主持的研讨会,参会的著名学者有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王进喜教授、清华大学易延友副教授以及著名刑辩律师张思之先生等来自高校及律师界代表共10余人。

  我不知道参会的这10余人,是怎么聚集到一起的?也不知道这些人和李庄是否存在同学关系、朋友关系或者是其他利益关系?但他们举办这样的研讨会,目的就是一个,那就是要证明涉嫌“捞人”的李庄无罪。

  近几年,“媒体审判”曾受到了诸多法律专家的质疑。不知道在这10余名参会人员中,是否有人曾参与过批评“媒体审判”?

  笔者要表达的是,“媒体审判”的参与者,一般和当事人并没有利害冲突,只是带着朴素的感情,依照常理去发表评论,至少是带着一颗公正心。而“学术审判”的参与者,一般会带着目的去评判,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甚至钻法律的漏洞,来为特定对象狡辩。有的知名法学者,更是不惜利用自己的声誉,企图影响司法公正。因此,“学术审判”的危害性,要比“媒体审判”严重得多。而带着目的的“学术审判”,更是为民众所不齿。

  就此次专门针对“李庄涉嫌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而召开的学术研讨会而言,参会人员应该无权查阅案件的全部信息。也就是说,参会人员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之下,就草率地作出了一个所谓的《会议纪要》,真是贻笑大方。

  该会议纪要所列的问题,已经被广大网名戳穿得体无完肤了。我不知道何兵们面对《网友写6000字博文称李庄案辩护存八大误区》等文有何看法?也不知道对李庄那150万元的巨额代理费作何解释?

  在重庆,律师帮助“捞人”曾是“黑社会”有恃无恐的一大重要原因,他们坏事做尽也没有大碍,只要花点钱,就有律师帮助“捞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的情妇胡燕瑜就是“捞人”高手,“打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已有多名律师因“捞人”而落网。

  而律师帮助“捞人”所得的回报,就是收取超过正常律师收费标准多倍的代理费。李庄从龚刚模案中已经拿到150万元代理费,据说还要求龚刚模的妻子另行付给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95万,准备买通警察做伪证,且通过找四川高级法院某领导,打通重庆法院的关系之用。其“捞人”动机无可争辩,否则,在一审前,龚刚模之妻会付清150万元的代理费?除非他们真傻。

  此外,李庄作为一名律师,竟置法庭尊严于不顾,在法庭上如此嚣张,就是因为他依仗有后台罩着,而他的后台,如果不是北京的司法官员,那就是和他有着利益纠葛,在法律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专家。

  此次李庄涉嫌“捞人”被抓,这正表明了重庆方面“除恶务尽”的决心,如果不对那些“捞人”的司法掮客以沉重的打击,就是给那些被抓待审的“黑恶”势力以希望,重庆的“打黑除恶”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一帮在法律界有影响的人,在案件开庭前搞“学术审判”,是不符合法律道德的。除了不明就里的参与者外,那些带着个人目的参会的,就显得相当可耻了。

  文/周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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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星韵   2010年01月03日 22:01  【关闭本页